進入台南開元寺官方網站 第二章ˉ明鄭至清代的開元寺 ˉ第一節ˉ「洲仔尾園亭」、「北園別館」、「承天府行臺」與海會寺 ˉ三、海會寺之創建 ˉˉ官方主導創建的海會寺前二年,還有一座官方主導創建的黃檗寺(庵),《臺灣縣志》記載: 「黃檗寺,康熙二十七年,左營守備孟大志建。三十一年,火。三十二年,僧募眾重建。」 註37 孟大志是「江南江寧府上元縣人,將材。康熙二十五年任;二十九年陞遷去任。」 他是接替前一任在康熙25(1686)年離任的韓進忠(福建漳州府漳浦縣人)之職位,而為左營守備。 註38 依《臺灣縣志》的說法,康熙27(1688)年時,黃檗寺已建,雖然31年遭祝融,但比海會寺建於康熙29(1690)年還早二年, 既然建後的黃檗寺與海會寺相隔僅數里,又是官員孟大志所建,身為總鎮的王化行為什麼在修建海會寺時會說臺灣 「惟少一梵剎」?或許關鍵出在「梵剎」二字。 ˉˉ比《臺灣縣志》還早二十餘年的《臺灣府志》(高拱乾修於康熙33年)不稱「黃檗寺」,而稱「黃檗庵」。 志載:「黃檗庵,在海會寺南數里。壬申(康熙31)年,災於火;歲癸酉(康熙32年),僧繼成募緣重建。」 註39 值得注意的是,募緣重建黃檗庵的僧繼成,同時也是列名康熙34(1695)年海會寺鑄成梵鐘「諸山鎮釘助緣和尚」之一, 註40 而繼成並不是志中和尚的法裔弟子,可見當時臺南地區還有其他僧侶在活動。 ˉˉ由於黃檗寺在高拱乾所撰志中並沒有載明建於何時,或許是黃檗寺的前身黃檗庵僅是一座小廟,非正式「梵剎」, 因為寺裡「前祀關帝、後祀觀音、三世尊佛」, 註41 很可能是孟大志的私人佛堂,或是與守備官兵共建的禮拜所。 如果比對康熙末年的「臺灣府古圖」【圖一】,當時海會寺已被標出但無黃檗寺,海會寺的南邊正是左營盤, 沒有任何居民房舍,與府治所在附近皆密佈民居無法相比。由於黃檗寺所在地是軍事重地,可推測它應屬於左營守備官兵祈福處。 清初軍人為湖北當陽供奉關帝的玉泉寺捐修,加拿大籍的學者蔔正民研究發現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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ˉˉ本文一再強調,黃檗寺與海會寺附近皆是軍事重地,特別是黃檗寺。康熙31年「災於火」,這場火並不是管理不當的災情, 而是與天地會有關。馬子翊的〈臺陽雜興〉詩吟曰:「祆火曾焚黃檗寺,劫灰新撤赤崁樓」。 註44 乾隆10(1745)年至12年任巡臺禦史兼提督學政范咸的《重修臺灣府志》,收錄乾隆3(1738)年臺邑舉人陳輝的 〈鎮北門晚眺〉詩雲:
ˉˉ根據前述,第一任臺廈周昌在康熙25年的「結亭築室」之後,在29年改建為海會寺前已成「廢舍」, 可見4、5年間都沒有人去照顧這片園林宅第,何以至此?前述這座洲仔尾園亭正式名稱是「承天府行臺」, 是鄭經「當年黃幄」之處,或許是帶有某種政治意涵,在動輒得咎的情況下,改建為寺,也許是最好的選擇。 鄭經四十歲時死於「承天府行臺」,雖然之前「承天府行臺」是其退閒遊樂之所, 國政已交鄭克監國,但是畢竟鄭經還是整個東寧的中心人物, 當時尚不滿四十歲,鄭經持續發號施令仍屬必然。 這樣一所具有政治意涵的行臺,清代來臺最高管理者,任誰入主其間,恐怕都不恰當,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 或許只有成為「出世」、「與世無爭」的佛教道場,才可免去政治解讀或政治操作, 其情況和寧靖王朱術桂的故宅被改為天后宮應是如出一轍。 ˉˉ其實,海會寺前身承天府行臺的敏感政治意涵,在歷朝的官宦士紳眼中特別突出,誠如前述, 齊體物詠海會寺的「當年黃幄爾徒為,梁塵尚逐梵音起」。武進士,康熙44(1705)年來任的道標守備婁廣的〈海會寺〉吟曰: ˉˉ此地當年擬館娃,蜃樓海市霸圖賒。 ˉˉ王孫已去遺芳草,宮院誰來掃落花。 註47 乾隆3(1738)年臺灣舉人陳輝的〈海會寺次壁間韻〉吟: 其一 ˉˉ古寺鐘敲天境外,圖霸空剩舊雕楹。 註48 其二 ˉˉ〈春日遊海會寺〉 ˉˉ尋春莫問懽娛事,罷業興亡總是空。 註49 乾隆年間的歲貢李欽文題〈海會寺〉詩云: ˉˉ休問當年衰盛事,於今長見老僧閒。 註50 即使到了嘉慶年間,有章甫者吟〈春遊海靖寺〉云: ˉˉ北園夢斷縈花蝶,東海歸來貯鉢龍。 註51 ˉˉ用「霸圖」、「王孫」、「圖霸」、「衰盛事」、「北園夢斷」等高度政治意旨與高度佛教象徵的 「宮院」、「古寺」、「老僧」、「鉢龍」相對比,正好說明總鎮王化行與臺廈道王效宗當年建寺的考量心態。 上述詩偈的作者皆橫跨康熙、乾隆、嘉慶三朝官宦士紳,他們皆作如是觀,足見海會寺倡建有「去鄭氏王業」在臺民心中的企圖。 ˉˉ臺灣鎮總兵的王化行提議改建為寺,獲得第二任臺廈道兵巡王效宗許可,聘請志中禪師為第一任住持,情況是:
ˉˉ首先,康熙22(1683)年8月,鄭氏降清後的同年底,清廷頒布了〈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〉, 規定漢人的「流寓之民」如果沒有妻室和產業,必須遣送回大陸原籍,不准留在臺灣,而有妻室自願留在臺灣者, 必須向官府註冊登記,而罪犯無論是否有妻室,一律押送回籍治罪。 註55 更嚴重的是,翌年施琅建議清廷頒布渡臺禁令三條。 第一,欲前往臺灣者,必須先在原籍向官府申請,由地方官轉知分巡臺廈兵備道、臺灣海防同知,獲批准後才能渡臺。 第二,不准攜家帶眷,渡臺後亦不准把家屬接來同住。第三,粵地向為海盜淵藪,禁止粵民渡臺。 其中第三條在施琅於康熙35(1696)年過世後取消,其餘二條時嚴時鬆,直到光緒元(1875)年才正式取消。 註56 因此可知,海會寺的改建與梵鐘的募化,之所以以歷任在臺官宦為主,而非平民百姓,是可以想見的,而這也和大清律法有關。 ˉˉ而既然是官宦主導建寺與募鐘,特別是被譽為全臺最古的海會寺梵鐘,從志中禪師閉關募緣凡三年, 在康熙34年1月由其弟子福宗鑄造完成。原本在官方的資助下,一口鐘的鑄造應該可以儘速完成,可是卻歷時三年, 其原因為何?和〈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〉及渡臺禁令一樣,清廷治理臺灣,清廷擔心的是臺民的叛亂, 因此頒布了銅鐵禁輸臺郡, 註57 所以無論這口鐘是鑄於臺灣,或是從大陸鑄好運來,應該都會受到影響。 ˉˉ志中禪師坐關三年,出關偈經鳳山縣知縣閔逵記於鐘銘: 獨坐釘關結善緣,募鐘立願利人天; 一聲擊出無邊界,同種功德億萬年。 ˉˉ閔逵所題鐘銘除上偈,還謂:「此是志公和尚出關偈,為臺灣諸剎出第一手眼也。知鳳山縣事閔逵謹識。 泉州府僧行和,海會寺開山第一代坐關募緣鑄鐘重一千六百觔」,鐘銘並有「當代住持僧福宗」字樣。 註59 志中禪師的弟子除了福宗(號竺庵)之外,還有福珀、福儀、福祥三位,而福宗所傳的弟子計有 祥慶、祥雲、祥光、祥共、祥正(函?)等人,同時為「諸山領釘勸緣和尚」 記在鐘銘上的還有心常、募雲、本空、日珠、智生、敬本、文遠、何實修、潘門馬氏等人。 註60 ˉˉ志中禪師於康熙28年來臺,為北園改建募化,寺成被聘為海會寺首任住持,尋即閉關三年, 註61 將住持之位交給弟子福宗。 志中禪師應該不是隻身來臺,至少「福」字輩的四位弟子是少不了的,甚至有可能徒孫輩的五位弟子也是一道前來, 其原因就在他為募鐘坐關三年。坐(閉)關是足不出戶,自己在獨居室參修,既然是禁足,就表示外出募化必須假手他人。 又由於臺灣當時經濟及人口條件不佳,故不能排除弟子回大陸募化,這也就是在募鐘鑄成後,鐘銘上一併刻有其弟子名錄的原因。 另外,志中禪師與徒子徒孫來臺,照理應該可以獨立建寺,可是卻是與臺灣鎮總兵王化行、第二任臺廈道兵巡王效宗合作。 深究其原因有二,一應是和大清律法有關。根據〈大清律•私?庵院及私度僧道〉規定:
ˉˉ綜觀清初臺灣的佛教界,絕大部分都是從大陸來臺住持現成的寺廟宮觀,而非自行創建,在臺灣佛寺少、宮觀多的情況下, 僧人住在媽祖宮、關帝廟也屬不得已。 註64 由於清律嚴禁私自創設寺院,志中禪師師徒一行成為官員建寺的助緣, 所以王化行的〈始建海會寺記〉才會說:「沙門者,弱門也。佛法雖大,王法衛之。…是以入世制之以王法,出世超之以佛法。 顯微之旨,殊途同歸。」 註65 出家人無法自我保護,必須依賴王法保護,王化行說的很清楚。 整個清代治理下的臺灣,未見有一處傳戒發送戒牒的道場,更遑論清初一切尚未就序的臺灣府、縣。 臺灣府縣在清初沒有受戒或發送戒牒的道場,加上大清律又禁私度,很可能志中和尚應是與眾弟子一同雲遊應聘前來。 ˉˉ第二個原因,是否有足夠信仰人口的問題。海會寺(開元寺)建於康熙29年,《臺灣府志》卷5,〈賦役志•戶口〉, 關於臺灣府與臺灣縣的戶口及人數記載如下:
ˉˉ以下(表二)據鄭喜夫〈清代在臺僧人錄(初稿)〉整理康熙年間臺灣府、縣寺廟宮觀的僧人:
ˉˉ不過,海會寺的維持至少在清中葉之前,都是依賴寺田為香燈,這和它所處的地理位置有關, 與黃檗寺一樣都處於兵營所在的軍事重地。捐建海會寺的主要都是官宦階級,因為是軍備要地,一般平民自不能輕易靠近, 要靠官方來維持運作,或許常住僧眾可以出外募緣,但是常民生活不易,在康熙33年的情況是「田園皆平原沃野,歲僅一熟; 非凶年,可以無饑。三邑之民,務本之外,牽車服賈而已,揚帆濟渡而已。…鄉村所居之屋,皆誅茅編為之;無土木鞏固之安, 有水火盜賊之虞。」 註71百姓生活困苦,恐怕也是資助有限,所以海會寺賴寺田為香燈(像彌陀寺、法華寺也都有寺田為香燈),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的結果。 |